近期有一家科技型企业的创始人咨询问题,公司准备引进投资人,占股约35%,投资人要求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,那要不要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呢?
我们回顾一则旧闻:当年ofo的新闻刷爆了朋友圈, 小黄车从200亿的估值到坠落,连累创始人戴威从富豪榜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。ofo和戴威,用惨痛的经历给我们上了股权的生动一课,价值巨大。
当年网上说很多原因都曾是ofo的杀手之一,但其实都没有说中要害,正如马化腾所说:“最近这么多分析(ofo)的文章,没有一个说到真正原因。”马化腾一针见血地道出一个真相:“就是一票否决权。”据公开资料显示在ofo公司里竟然有5方具有否决权,分别是:创始人戴威、滴滴公司、阿里公司、经纬投资和金沙江创投。
大家都说了算,也就是都说了不算,都有否决权也就都可以否定别人。只要与自身的利益不相关,就有可能动用自己手中的一票否决权否定别人的决策,影响公司的发展。如果创业时引进投资人没有提前进行设计,就会为以后的股权纷争埋下了伏笔,爆发股权僵局只是时间早晚,虽然有各方大牛的助力,但是没有把股权设计好,没有把权力分配好,没有把治理结构建立起来,楼盖的越高,坍塌的越彻底,再好的项目也有极大的隐患,眼看他起朱楼,眼看他宴宾客,眼看他楼塌了。
对于我们创始人而言前期一定要掌握控制权,特别是在融资的时候,与投资人之间的博弈,即使股权被稀释到极致,如果可以也要牢牢掌握公司的控制权,正如控制权比股份更重要。
现在问题来了,如果有投资人要投资你,要占股35%,在资本寒冬下,公司也需要这笔资金应该怎么办?
我们要明白2点:
1、投资人占股35%的股权不利于后期再融资;
2、35%是一个敏感的持股比例,因为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,所以以后对企业的实际运营管理决策有很大的影响。
现实的问题是:你必须融资这笔钱,现在不融资解决企业资金问题,企业发展就会停滞不前,甚至倒闭,经济下行已经到来,后续可能无法融到资了。
不能出让过多股权,又必须融资,如何做呢?
1、和投资人坦诚的沟通,“先小人后君子”是契约精神,投资人投的是人,你企业没做起来,持有这么多股权没有任何作用和价值,你们合伙人要持股,要做员工股权激励,这些都需要创始人团队拥有绝对的股权的前提下来实现的。另外后面的投资人看到前面投资人就持有如此高的股份比例,恐怕也是顾虑多多,不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。
2、缩小融资额,把出让的股权比例降下去,可以降到20%左右。先把钱融了,无论钱多少,创业就是打仗,广积粮,缓称王,有了融资,团队就有信心,为后面的再融资也有了背书。
3、股权架构上设计多一层持股平台,把投资人以外的股权集中起来,创始人拥有绝对的投票权,这样即便在后期陆续融资中,创始团队的投票权不至于被稀释太厉害。
4、为了保证创始团队的控制权,与投资人约定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,约定重大事项和普通事项的表决机制,同股不同权设计,还可以争取签署表决权委托或一致行动人协议,放大创始团队的控制权。
与投资人打交道,不要轻易丢掉“三权”(67%的绝对控制权,51%的相对控制权,34%的重大事项一票权)。如果要融资,要与投资人充分沟通控制权诉求,适当降低融资额,搭建持股平台,慎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,才能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,创始团队掌握公司未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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